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車主林某明知網友喝酒還將車鑰匙交給對方,結果網友酒駕致人死亡,他一同被訴。記者昨天獲悉,順義法院判決林某和網友共同賠償死者家屬78萬餘元。
  死者劉某的家屬訴稱,瓮某與林某是認識剛兩周的網友。今年1月14日晚6時許,兩人相約到飯店吃飯,瓮某喝了三口杯白酒,林某喝了兩瓶啤酒。瓮某說林某喝酒不能開車,讓將車鑰匙給他,林某照做。之後二人離開飯店,林某打車回家。當晚9時40分許,瓮某駕駛林某的車輛與劉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,後電動自行車又與另一車相撞,造成劉某死亡。瓮某駕車逃逸後被查獲。交通支隊認定,瓮某負事故全部責任,劉某無責任。家屬起訴要求瓮某、林某及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3萬餘元。
  開庭時,瓮某表示已給付家屬5萬元,要求從其應賠償的數額中扣除。林某辯稱,他不知道瓮某開車,不同意賠償。
  法院認為,瓮某是直接侵權人,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林某是肇事車輛的所有人,其與瓮某共同飲酒,在明知瓮某飲酒的情況下仍將車鑰匙交予對方,存在過錯,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除了保險公司的賠償款,法院在扣除瓮某已給付的5萬元後,判決瓮某、林某共同賠償劉某家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78萬餘元。  (原標題:車主明知朋友喝酒仍給車鑰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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